10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最新考試資訊
考試日期:2011/11/12~2011/11/13
考試介紹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新修正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重點說明105年1月8日。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以下稱本法)於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本次修正本法第1條、第2條、第4條及第6條等條文,修正重點如下:
一、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於103年1月22日修正公布,修正法律授權條文,並參酌立法體例,刪除第2項規定。(修正條文第1條)
二、簡任升官等考試於本法修正條文公布施行之日起5年內辦理3次為限。(修正條文第2條)
三、為使體例周延,增列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之1第2款規定仍繼續任用人員得應薦任升官等考試,並配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規定酌修文字。(修正條文第4條)
四、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於103年1月22日修正公布,將考試方式「測驗」修正為「心理測驗」及「體能測驗」,「實地考試」修正為「實地測驗」,酌修本法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6條)
依本法第2條條文但書規定「簡任升官等考試於本法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五年內辦理三次為限」,其立法意旨係考量簡任職屬機關內高級職務,其陞任之甄拔首重領導與管理知能,宜透過考績與訓練達到培育人才之目的,而取得簡任升官等訓練資格之人員,其公務生涯業經逐級歷練,輔以升官等訓練充實其知能,當可建構完整之陞遷體制,提升高階文官之素質,是以未來晉升簡任制度,宜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途徑辦理,現行簡任升官等考試已無辦理必要,爰訂定適當過渡期間之後予以廢除。
考試特色
為激勵現職公務人員工作士氣,本法規定,凡現職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者,其考績或考成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比例為30%,考試成績為70%。考試成績高於考績或考成平均成績者,或最近3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未達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者,其考績或考成成績不列入總成績計算,並以考試成績為總成績。
待遇與薪資
1. 高考三級(高考)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者俸額24,440元,專業加給18,910元,合計43,350元。
2.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者俸額25,435元,專業加給20,790元,合計46,225元。
3. 普通考試(普考)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俸額18,445元,專業加給17,830元,合計36,275元。
報考須知
- 報名日期: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約每年或間年年底舉行一次。
- 考試日期:約每年或間年年底。
- 報名方式:原則上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
- 考試地點:<br/>(一) 簡任升官等考試︰僅設北部(台北)考區。 <br/>(二) 薦任升官等考試:分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及南部(高雄)等三考區同時舉行。
- 報考資格:<br/>一、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br/>(一) 第3條: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簡任升官等考試︰ <br/>1. 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薦任或薦派第九職等人員4年以上,已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最高級。 <br/>2.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之1第3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薦任第九職等人員,並具有前款年資、俸級條件。 <br/>3.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之現任薦任第九職等人員,並具有第一款年資、俸級條件。 <br/>(二) 第4條: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薦任升官等考試︰ <br/>1. 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滿3年,已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 <br/>2.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之1第3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前款年資、俸級條件。 <br/>3.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之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第1款年資、俸級條件或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 <br/>4.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5項之規定經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現任薦任或薦派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人員。 <br/>5.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之1第3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 <br/>(三) 第5條第1項:現職人員報考升官等考試,以現任或曾任職系之類科為限。但下列人員之報考類科,並受以下之限制︰ <br/>1.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之1第2款規定仍繼續任用之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技術職系升官等考試。 <br/>2.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之1第3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之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職系升官等考試。 <br/>3.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職系升官等考試。 <br/>(四) 第5條第2項:升官等考試之技術類科,依職業管理法律規定須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始能執行業務者,應具各該類科專門職業證書始得報考。 <br/>報考簡任及薦任獸醫類科者,須具有獸醫師或獸醫佐專門職業證書;報考簡任及薦任航空管制類科者,須具有民用航空檢定證、體格檢查及格證等2項證件。報考簡任及薦任船舶駕駛類科者,須具有船員專門職業證書。
考試類科與科目
簡任升官等考試類科、科目
類 別 |
類 組 |
類 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行 政 |
普通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一般民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社會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人事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戶 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原住民族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社會工作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勞工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行 政 |
文教新聞行政 |
文化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文化政策研究 |
教育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新 聞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研究 |
||
財務行政 |
財稅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財政學研究 |
|
金融保險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金融保險法規研究 |
||
統 計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統計學研究 |
||
會 計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政府會計研究 |
||
審 計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審計學研究(包括政府審計50%) |
||
法務行政 |
司法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矯 正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刑事矯治法規研究 |
||
法 制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廉 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與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 |
||
行 政 |
經建行政 |
經建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公共經濟學研究 |
企業管理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企業政策研究 |
||
工業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工業管理研究 |
||
商業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商事法研究 |
||
農業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農業發展與政策研究 |
||
智慧財產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消費者保護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外務行政 |
外交事務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經濟學研究(包括國際經濟學) |
|
僑務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審 檢 |
審 檢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研究 |
|
行 政 |
警 政 |
警察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警察法規研究 |
衛生環保行政 |
衛生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衛生行政學研究 |
|
醫務管理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醫療機構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研究 |
||
環保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環境衛生學研究 |
||
消防行政 |
消防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消防法規研究 |
|
海巡行政 |
海巡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地 政 |
地 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土地政策研究 |
|
博物圖書管理 |
博物館管理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博物館學研究 |
|
圖書資訊管理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圖書館管理研究 |
||
檔案管理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檔案學研究 |
||
行 政 |
史料編纂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史學方法研究 |
|
安 全 |
安全保防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調查實務研究 |
|
情報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情報學研究 |
||
移民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行政法研究 |
||
交通行政 |
交通行政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交通政策研究 |
|
技 術 |
農林保育 |
農業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作物育種學研究 |
林業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森林生態與育林學研究 |
||
農業化學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高等植物營養學研究 |
||
園 藝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果樹學與蔬菜學研究 |
||
植物病蟲害防治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植物病理學與農業昆蟲學研究 |
||
技 術 |
自然保育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保育生物學研究 |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工程管理與施工研究 |
|
結構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研究 |
||
水利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水資源工程學研究 |
||
環境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環境規劃與管理研究 |
||
建築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營建法規研究(包括建築法、都市計畫法、 |
||
都市計畫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都市計畫、區域計畫與國土計畫相關法令 |
||
水土保持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水土保持工程研究 |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機械製造學研究 |
|
電機工程 |
電力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電力系統研究 |
|
技 術 |
電子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積體電路技術研究 |
|
電信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數位通信系統研究 |
||
資訊處理 |
資訊處理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資訊管理研究 |
|
物 理 |
物 理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熱物理研究 |
|
原子能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核能安全研究 |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化學程序工業研究 |
|
檢 驗 |
衛生檢驗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食品分析與檢驗研究 |
|
環境檢驗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研究 |
||
農畜水產品檢驗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微生物學研究 |
||
商品檢驗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品質管理研究 |
||
地質礦冶 |
地 質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地質學研究 |
|
技 術 |
礦冶材料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採礦學研究 |
|
測量製圖 |
測量製圖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航空測量與遙感測量學研究 |
|
藥 事 |
藥 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藥事行政與法規研究 |
|
刑事鑑識 |
法 醫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法醫病理學研究 |
|
刑事鑑識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刑事化學研究 |
||
交通技術 |
交通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交通工程研究 |
|
天文氣象 |
天 文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天文觀測研究 |
|
氣 象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高等天氣學研究 |
||
技 藝 |
技 藝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工藝材料學研究 |
|
視聽製作 |
視聽製作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視覺傳播研究 |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生物統計學研究 |
|
技 術 |
消防技術 |
消防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消防法規研究 |
海巡技術 |
海巡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海巡法規研究(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 |
|
水產技術 |
水產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水產資源學研究 |
|
畜牧獸醫 |
畜牧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家畜生理學與解剖學研究 |
|
獸 醫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研究 |
||
工業工程 |
工業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作業研究(包括線性規劃與等候理論) |
|
工業安全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工業衛生研究 |
||
醫學工程 |
醫學工程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醫療儀器設計與應用研究 |
|
環保技術 |
環保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研究 |
|
航空技術 |
航空管制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民用航空法研究 |
|
技 術 |
航空駕駛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航空氣象學研究 |
|
船舶駕駛 |
船舶駕駛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航海學研究 |
|
景觀設計 |
景觀設計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景觀學研究 |
|
生物技術 |
生物技術 |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生物化學研究 |
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科目
類 別 |
職 組 |
類 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行 政 |
普通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一般民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社會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人事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戶 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原住民族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社會工作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行 政 |
勞工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文教新聞行政 |
文化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文化行政 |
|
教育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新 聞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
||
財務行政 |
財稅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稅務法規 |
|
金融保險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金融保險法規 |
||
統 計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統計學 |
||
會 計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財政學 |
||
審 計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財政學 |
||
法務行政 |
司法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矯 正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刑法 |
||
行 政 |
法 制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廉 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學 |
||
經建行政 |
經建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商事法 |
|
企業管理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企業政策 |
||
工業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工業管理 |
||
商業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農業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智慧財產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消費者保護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外務行政 |
外交事務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僑務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行 政 |
警 政 |
警察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衛生環保行政 |
衛生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衛生行政學 |
|
醫務管理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醫療制度與衛生法規 |
||
環保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環保行政學 |
||
消防行政 |
消防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消防法規 |
|
海巡行政 |
海巡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地 政 |
地 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
|
博物圖書管理 |
博物館管理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博物館學導論 |
|
圖書資訊管理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圖書館管理 |
||
行 政 |
檔案管理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檔案學 |
|
史料編纂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史學方法論 |
||
安 全 |
安全保防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情報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情報學 |
||
移民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交通行政 |
交通行政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行政法 |
|
技 術 |
農林保育 |
農業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作物學 |
林業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樹木學 |
||
農業化學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生物化學 |
||
園 藝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園藝學原理 |
||
技 術 |
植物病蟲害防治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農業藥劑學 |
|
自然保育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結構學 |
|
結構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結構學 |
||
水利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水文學 |
||
環境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
||
建築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營建法規 |
||
都市計畫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都市與區域政策 |
||
水土保持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水土保持工程 |
||
技 術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 |
電機工程 |
電力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電子學 |
|
電子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電子學 |
||
電信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電子學 |
||
資訊處理 |
資訊處理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資料結構 |
|
物 理 |
物 理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地球物理學 |
|
原子能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原子物理 |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 |
|
檢 驗 |
衛生檢驗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 |
|
環境檢驗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
||
技 術 |
農畜水產品檢驗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農畜水產品概論 |
|
商品檢驗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品質管理 |
||
地質礦冶 |
地 質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普通地質學 |
|
礦冶材料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採礦學 |
||
測量製圖 |
測量製圖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
|
藥 事 |
藥 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藥事行政與法規 |
|
刑事鑑識 |
法 醫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醫化學 |
|
刑事鑑識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刑事鑑識 |
||
交通技術 |
交通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運輸學 |
|
天 文 |
天 文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天文學 |
|
技 術 |
氣 象 |
氣 象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 |
技 藝 |
技 藝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工藝材料學 |
|
視聽製作 |
視聽製作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視覺傳播 |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醫用微生物學(細菌、寄生蟲、黴菌) |
|
消防技術 |
消防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火災學 |
|
海巡技術 |
海巡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 |
|
水產技術 |
水產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水產概論 |
|
畜牧獸醫 |
畜牧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家畜營養學 |
|
獸 醫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獸醫病理學 |
||
工業工程 |
工業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作業研究 |
|
技 術 |
工業安全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
|
醫學工程 |
醫學工程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醫學工程概論 |
|
環保技術 |
環保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環境規劃與管理 |
|
航空技術 |
航空管制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民用航空法 |
|
航空駕駛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航行學 |
||
船舶駕駛 |
船舶駕駛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航海學 |
|
景觀設計 |
景觀設計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景觀學概論 |
|
生物技術 |
生物技術 |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三、生物化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