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
最新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2019/5/28~2019/6/6
考試日期:2019/9/7~2019/9/8
考試日期:2019/9/7~2019/9/8
考試介紹
納稅是國民義務,稅務人員不可或缺,考選部舉辦的公務員考試,都有相關職缺,稅務特考即是因應財政部各國稅局業務用人需要而特別舉辦的考試,約每2年就會招考一次,其多在三、四月間進行考試,招考等級分為三、四等(相當於高考三級、普考),考試類科則有三、四等的財稅行政及三等的財稅法務。
稅務特考較特別的地方,是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的方式,報名時就要選定錄取分發區,依各地國稅局轄區,分為北、高兩市及台灣省北、中、南區共計5區,考生可依據自身需求選擇報考地點。另因稅務人員須配合季節性或專案性業務加班或出差,薪水也較同級公務員多約4,000元,三等類科月薪約48,970元,四等類科約39,125元。
以稅務特考的財政行政類科來看,每次招考通常都有上百個缺額,加上有多種公職投考組合,同級考試的應試科目相似、錄取機會更多,以102年來說,一年即有6次的考試機會!高考、普考、初等考及地方特考、稅務特考、關務特考,都有財稅行政類科,由於考科相近,所以考生通常至少報名兩到三種考試,以增加錄取機會。(資料參考:聯合報)
考試特色
稅務特考非考不可的「3」大優勢:
1. 不限相關科系:三等考試大學以上,四等考試高中職以上均可報考。
2. 稅務特考薪資高(三等約48,970元,四等約39,125元),薪資較同級公務員多約4,000元。
3.「財稅行政」投考組合、缺額多,一年數次考試機會,上榜機率倍增!
待遇與薪資
1. 三等: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薪俸,薪資約48,970元
2. 四等: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薪俸及第四職等專業加給,薪資約39,125元
報考須知
- 報名日期:報名日期約為考試前3個月開始受理報名,約每年6月6 ~ 15日報名。
- 考試日期:9月中旬左右。
- 報名方式:本考試採網路無紙化報名(特殊情況者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詳細請看簡章規定),考生須至考選部報名網站完成報名流程,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應考須知,並備妥照片電子檔供報名時上傳至網路報名系統,應考人報名完成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報考等級、類科、考區、錄取分發區。
- 報名網址:考選部(http://www.moex.gov.tw/)
- 考試地點:分臺北、高雄二考區舉行。
- 報考資格:<br/>※三等應考資格: <br/>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br/>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br/>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者。 <br/>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br/>※四等應考資格: <br/>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br/>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br/>2.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者。 <br/>3. 經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考試類科與科目
等 別 | 類 科 | 普 通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
三 等 | 財稅 法務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包含法學緒論、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
三、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四、民法 五、民事訴訟法 六、破產法與強制執行法 ◎七、稅務法規 |
財稅 行政 |
◎三、財政學 ◎四、民法 ◎五、會計學 ◎六、租稅各論 ◎七、稅務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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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等 | 財稅 行政 |
◎三、民法概要 ◎四、會計學概要 ◎五、稅務法規概要 |
註:「※」採測驗式試題,「◎」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試題,其餘為申論式試題。
等 別 | 類 科 | 工 作 性 質 |
三 等 | 財稅 法務 |
1. 辦理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綜合所得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 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等行政救濟案件(含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等)。 2.辦理各稅法律事務適用疑義之研議、修正意見之研議及彙報等事宜。 |
財稅 行政 |
1. 辦理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綜合所得稅、物稅、菸酒稅、證券交 易稅及期貨交易稅等課稅資料之蒐集、整理、收件、調查、核定、稽徵等業務。 2. 辦理各稅研究發展、規劃設計、管制考核、租稅宣導、納稅服務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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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等 | 財稅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