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最新考試資訊
考試日期:2025/8/9~2025/8/10
考試介紹
法務部調查局(MJIB),隸屬於中華民國法務部的犯罪偵查與情報機構。調查局負責的事務包括防制內亂與外患、保護國家機密、貪瀆防制和賄選查察、國內安全調查,以及毒品、組織犯罪、經濟犯罪洗錢的防治,也處理一些民間服務工作,如親緣與DNA的比對,或是焚毀鈔票的鑑定等。調查局以調查局特考為進用人員唯一管道,並為遂行各項工作任務,錄取人員應具有團隊精神、服從性、抗壓性等人格特質,及敏銳的觀察力、正確的判斷力、有效的執行力等核心工作能力。在錄取訓練期間,必須接受體能、射擊、搏擊、防身術等訓練,使錄取訓練人員體能狀況達到足以使用槍械、進行應變制變、運用防衛技術及從事其他各項調查工作基本能力,以提升體能,方能應付日後工作要求。
本項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經過1年之訓練及格後,派赴該局外勤單位(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從事反制敵諜滲透、檢肅貪污、防制重大經濟及洗錢犯罪以及查緝毒品等國家調查員之工作,故無分男女性別,必須服從命令,24小時全天候待命執行調查蒐證、跟監、守候、拘提及逮捕等具危險性與耗費體能之任務。以「緝毒工作」為例,必須依據調查蒐證的時空環境等需要,在深夜或凌晨、在山區或海邊,進行跟監、守候、拘提、逮捕等各項隱密性偵查作為。五等考試錄取人員,由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訓練半年,成績及格者,分發該局所屬外勤單位(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主要從事基層調查工作與輔助行政工作,並依該局任務需要機動調配,無分男女性別或報考組別,必須服從命令接受任務指派。因此,喜好具有挑戰性且有志加入調查局工作的考生們可要把握機會,因調查局於101年新增四、五等類別,部分考試科目與其他同等考試相同,考生們可選擇一魚多吃投考組合,掌握上榜契機!
考試特色
1. 報考人數少,考取機會大。
2. 高薪,月領約70,000起!【受訓期即領40,000元以上,正式起薪70,000元以上】
3. 投資報酬率高,較其他同職等考試少兩科。
4. 工作穩定、升遷管道順暢、未來性優越於一般公務員。
5. 地位崇高,身繫維護國家機密的重責大任。
待遇與薪資
報考須知
- 報名日期:約5月份。
- 考試日期:約8月份。
-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路,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 (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 (新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
- 考試地點:本考試第一試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應考人須自行擇定一考區應試,經選填寄遞報名後不得更改。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 報考資格:<br/>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 <br/>► 三等考試: <br/>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br/>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得應本考試。 <br/>2. 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br/>3.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br/>4.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br/>► 四等考試: <br/>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br/>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br/>2. 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 <br/>3.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br/>4.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 <br/>► 五等考試: <br/>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
考試類科與科目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測驗式試題。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 等 別 | 試 別 | 類 別 | 普 通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 |
| 三 等 | 第一試 | 調查工作組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三、社會學 | |
| 法律實務組 | 三、刑法 | ||||
| 財經實務組 | 三、經濟學 | ||||
| 化學鑑識組 | 三、生物化學 | ||||
| 醫學鑑識組 | 三、生物化學 | ||||
| 電子科學組 | 三、計算機概論 | ||||
| 資訊科學組 | 三、系統分析與設計 | ||||
| 營繕工程組 | 三、結構分析(包含材料力學與結構學) | ||||
| 第二試 | 各組別 | 體能測驗 | |||
| 第三試 | 各組別 | 口試(個別口試) | |||
| 四 等 | 第一試 | 調查工作組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三、社會學概要 | |
| 法律實務組 | 三、刑法概要 | ||||
| 財經實務組 | 三、經濟學概要 | ||||
| 電子科學組 | 三、電子學與電路學概要 | ||||
| 資訊科學組 | 三、系統分析與設計概要 | ||||
| 營繕工程組 | 三、結構分析概要 | ||||
| 第二試 | 各組別 | 體能測驗 | |||
| 第三試 | 各組別 | 口試(個別口試) | |||
| 五 等 | 第一試 | 調查工作組 | ※一、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 ※三、政治學大意 | |
| 財經實務組 | ※三、會計學大意 | ||||
| 電子科學組 | ※三、基本電學大意 | ||||
| 資訊科學組 | ※三、計算機大意 | ||||
| 第二試 | 各組別 | 體能測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