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大專程度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招考

最新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2012/10/18~2012/11/8
考試日期:2013/1/30~2013/1/30

考試介紹

大專程度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考試,簡稱「預官預士考試」、「預官考試」,是中華民國政府依照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所實行的服役方式,主管機關為國防部,開放予合乎標準且尚未服義務役的男子,錄取者受訓及格後,在服役時任少尉預備軍官、下士預備士官。軍、士官役男具備現役軍人身分,受軍法管制;退伍後身分為後備役軍、士官,依法接受各軍種國防主管機關實行召集。一般來說,行政院海巡署預官在退伍後,改列為陸軍召集。

由於中華民國國軍基層幹部的不足,會使部隊無法正常運作,每年各類軍事學校班隊所畢業任職的幹部,無法補足部隊缺額,所缺之職位就由「預官考試」來補足,但因預備軍官缺額並不甚多,故錄取人數通常相當稀少,而士官較容易考取。2000年代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原本僅有招考預備軍官,如有士官需要,則由各部隊將「可堪造就之士兵」送往士官班隊受訓,成為士官。後由於兵額漸少,不需要過多軍官,2002年後遂開始招考預備士官。

考試特色

待遇與薪資

一、訓期:
(一) 預備軍官:入伍訓練8週;分科教育10週。
(二) 預備士官:入伍訓練5週;分科教育5週。

二、基礎教育期間及任官後之相關權利、義務、福利、待遇,應依國防部訂頒之相關法令辦理。

報考須知

  • 報名日期:約每年2 ~ 3月招考第一梯次。
  • 考試日期:約每年5 ~ 6月考試。
  • 報名方式:<br/>(一) 考選: <br/>考生須分別完成網路登錄及書面報名作業:自行從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點選線上報名)完成報名及志願選填作業,經確認無誤後,下載列印報名資料表一式3份(於3月24日17時前下載列印完畢,逾時概不受理),於3月25日17時前送所屬校院,由承辦人員簽章後,考生自存乙份,2份由各校院審查無誤後,審查校院自存乙份、乙份再由所屬校院於103年4月14日前送達「民國103年大專程度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考選會」(以下簡稱考選會),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207號2樓」辦理複審作業,逾期不受理。 <br/>(二) 甄選: <br/>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博士班學生,志願參加義務役預備軍官甄選者,不論是否確定當年如期畢業,請務必先行完成網路報名及志願選填作業,方式同考選人員報考程序,各校院承辦單位應於103年4月14日前冊送考選會,取得甄選資格。 <br/>(三) 博士班甄選人員應依本簡章公告期程配合辦理之,考選會不另行編印該類人員相關簡章。
  • 考試地點:分設北(臺北市或新北市)、中(臺中市)、南(高雄市)3個考區同時舉行(考試試場於考前公告之)。
  • 報考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年齡在32歲(71年1月1日以後至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以內,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含當年度畢業生)。

考試類科與科目

一、考試科目:智力測驗、共同科目(國文、英文、憲法與立國精神、計算機概論)。

二、試題配分:共同科目每科配分100分,每科考試題數均為40題(每題2.5分,總分共計400分)。

三、計分方式:測驗成績採答錯不倒扣方式計分;測驗試題採用選擇題,每題有四個選項,考試為單一選擇題,請依題意選出最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

四、共同科目命題範圍、配分比例:
(一) 國文:應用文(20%)、中國文學史(20%)、古今文選(20%)、孫子兵法(40%)。
(二) 英文:單字(40%)、文法(30%)、閱讀測驗(30%)。
(三) 憲法與立國精神:中華民國憲法(含本文、增修條文)(60%)、立國精神(20%)、中華民國102年國防報告書(20%)。
(四) 計算機概論:電腦基本概論(30%)、電腦網路暨資訊安全概論及資訊最新發展趨勢(70%)。

五、所有考試科目所用教材,以現行教材為主,惟不以現行教材內容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