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儲備法官助理甄試
考試日程表
考試日期:2009/9/28 ~ 2009/9/28
報考方式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至98年9月14日止
二、報名地點:臺中市南區40246五權南路99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人事室
三、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並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資格
1、經律師高考及格及職前訓練完畢或具法律碩士以上學歷資格者
2、年滿20歲以上,未具外國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男、女不拘,男性須於98年10月1日前服完兵役或免役持有證明文件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報名方式:
1、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於信封註明「報名法官助理甄試」字樣
2、現場報名:請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期限內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本院人事室報名
五、錄取名額:擇優錄取,並列入候用名冊,遇缺派用。錄取人員至下次考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錄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貳、考試資訊
一、考試日期:筆試-98年9月28日;口試-另行公告
二、考試地點:筆試-本院三樓簡報室;口試-另行公告
三、考試科目:筆試(70%,筆試前先進行電腦測驗,不及格者不得參加筆試)+口試(30%)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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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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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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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中文鍵盤輸入測驗 | 0830-1030 | 未達25字者,為測試成績不及格 |
國文(論文) | 1100-1200 | 筆試任一科為零分或口試成績不及格者,即不予錄取 |
民法、民事訴訟法 | 1400-1500 | |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 1530-1630 |
四、待遇
1、以大學學歷聘用者,自360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42,336元;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376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44,218元,最高得敘至424薪點
2、以碩士學歷聘用者,自392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46,099元;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08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47,981元,最高得敘至472薪點
3、以博士學歷聘用者,自424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49,862元;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40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51,744元,最高得敘至520薪點
4、離職後再任之法官助理,如離職時所支薪點較依前三款資格所敘薪點高者,以該較高薪點敘薪
資料來源: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