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日程表
考試日期:2016/5/15 ~ 2016/5/15
報考方式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一、錄取名額:
►甲組消防安全科名額150人(男生135人、女生15人);甲組海洋巡防科名額40人(男生36人、女生4人),分為輪機、航海兩組,每組各20名(男生18人、女生2人)。
►乙組行政警察科名額1490人(男生1311人、女生179人)。
►丙組刑事警察科、交通管理科、科技偵查科,三科的名額各為200人(男生190人、女生10人)。
二、報名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者 。
三、年齡限制:25歲以下。
四、考試科目:
類組 |
考試科目 |
推薦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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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組 |
消防安全科、海洋巡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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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組 |
刑事警察科、交通管理科、科技偵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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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組 |
行政警察科 |
五、複試項目及標準: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
複試項目及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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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能測驗 |
負重 |
男生負重40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公尺,女生負重30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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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遠 |
男生不及190公分,女生不及130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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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 |
(1) 常識貧乏或對警察、消防專業觀念偏差者。 (2) 口吃或口齒不清者。 (3) 反應遲鈍或其他不適宜從事警政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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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格檢查 |
四肢 |
1. 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者。 2. 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者。 3. 雙下肢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不能自如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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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男性未達165公分(赤足)、女性未達160公分(赤足)。 原住民男性未達163公分(赤足)、原住民女性未達158公分(赤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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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 |
男性BMI指數未達18或超過28,女性BMI指數未達17或超過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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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 |
各眼裸視(不戴眼鏡)未達0.2以上者,但矯正視力達1.0以上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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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壓 |
收縮壓超過140毫米水銀柱或舒張壓超過90毫米水銀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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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色力 |
辨色力異常(色盲、色弱)者。※戴矯正片檢查辨色力者,以不合格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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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 |
耳聾或重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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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 |
指定醫院聽診檢查如有心臟雜音、心律不整者,須進一步做心臟超音波檢查或24小時心電圖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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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部及胸部X光檢查 |
胸部X光檢查異常,肺部結核經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惟已治療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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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檢查(GOT、GPT) |
肝功能指數超過正常值兩倍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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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其他重症疾病,無法治癒,致不堪接受教育訓練者。 2. 患有精神疾病者。惟經教學醫院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明,目前病情穩定者除外。 3. 癲癇者,惟經教學醫院精神科專科醫師、神經內科或外科專科醫師證明,目前病情穩定者除外。 4. 患有法定傳染病,因公共防治需求,需隔離治療者。 5. 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者。但已清除者,或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