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中華電信基層從業人員遴選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2024/9/19 ~ 2024/10/18
考試日期:2024/11/23 ~ 2024/11/23

考試地點

分台北、台中、高雄3個考區同時辦理。

報考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BR> 2.不符報名資格者,請勿報名;如於第二試時發現,不得進行第二試;於錄取後發現時,取消錄取資格。<BR> 3.申請報名費優惠、加分身分之應考人須依簡章規定於113年 10 月 18 日(五)17:00 (含)前完成資料登打或證明文件上傳,俾利資格審查。<BR> <B>※繳費期限至 113 年 10 月 18 日 24:00 止。</B>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壹、遴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資格條件


一、遴選類別、擔任工作、學歷條件、遴選方式、進用機構、工作地區、錄取名額(遴選類別共計 6 項,錄取名額合計 658 名);中華電信公司得依各遴選類別之業務需求,於榜示前調整各類組正取、備取名額人數,榜示後於錄取前,必要時得依各類組遴選總成績排序增額錄取或同遴選類別跨類組錄取。
甄 選 類 別
考 試 科 目

進用
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
名額
正取
(備取)
類組
代碼

一、
業務類-
行銷業務推廣
專業職(四)管理師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
(2)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企業客戶分公司
臺北市
1
50
(18)
0180
個人家庭分公司
國際電信分公司
6
台北營運處
3
新北營運處
新北市
30
基隆營運處
基隆市
3
新北市
1
新北營運處
新北市
5
基隆營運處
馬祖地區
1
1
(1)
0151
桃園營運處
桃園市
3
3
(1)
0153
新竹營運處
新竹縣市
4
4
(2)
0154
苗栗營運處
栗縣
1
1
(1)
0155
國際電信分公司
臺中市
1
7
(3)
0184
臺中營運處
臺中市
6
彰化營運處
彰化縣
5
5
(2)
0157
南投營運處
南投縣
4
4
(2)
0158
雲林營運處
雲林縣
4
4
(1)
0158
嘉義營運處
嘉義縣市
5
5
(2)
0160
臺南營運處
臺南市
7
7
(3)
0161
高雄營運處
高雄市
4
4
(2)
0163
屏東營運處
屏東縣
2
2
(1)
0164
宜蘭營運處
蘭縣
1
1
(1)
0152
花蓮營運處
花蓮縣
1
1
(1)
0166
臺東營運處
臺東縣
4
4
(2)
0165

二、

技術類-
企業客戶技術服務
專業職(四)工程師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專案管理
(3)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企業客戶分公司
臺北市
8
18
(2)
0282
台北營運處
8
基隆營運處
基隆市
1
新北營運處
新北市
1
桃園營運處
桃園市
1
1
(1)
0253
臺中營運處
臺中市
1
1
(1)
0256
南投營運處
南投縣
2
2
(2)
0258
嘉義營運處
嘉義縣市
1
1
(1)
0260
臺南營運處
澎湖地區
1
1
(1)
0262
企業客戶分公司
高雄市
1
3
(1)
0258
高雄營運處
3
4
(2)
0283

三、

技術類-
資訊系統開發
及維運
專業職(四)工程師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程式設計概論

第二試:口試

企業客戶分公司
臺北市
1
10
(5)
0381
個人家庭分公司
1
國際電信分公司
1
網路技術分公司
4
新北營運處
新北市
1
基隆營運處
基隆市
2
新竹營運處
新竹縣市
1
1
(1)
0354
臺中營運處
臺中市
1
1
(1)
0356
南投營運處
南投縣
1
1
(1)
0358
雲林營運處
雲林縣
1
1
(1)
0359
嘉義營運處
嘉義縣市
1
1
(1)
0360

四、

技術類-
電力空調維運管理
專業職(四)工程師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基本電學
(2)電機機械
(3)空調工程與設計

第二試:口試

網路技術分公司
臺北市
1
4
(2)
0467
台北營運處
3
基隆營運處
馬祖地區
1
1
(1)
0451
桃園營運處
桃園市
1
1
(1)
0453
網路技術分公司
臺中市
3
4
(2)
0470
臺中營運處
1
南投營運處
南投縣
1
1
(1)
0458
臺南營運處
臺南市
1
1
(1)
0461
臺南營運處
澎湖地區
1
1
(1)
0462
高雄營運處
高雄市
1
1
(1)
0463
屏東營運處
屏東縣
1
1
(1)
0464
宜蘭營運處
宜蘭縣
1
1
(1)
0452
臺東營運處
臺東縣
1
1
(1)
0465

五、

技術類-
電信網路規劃設
及維運
專業職(四)工程師

第一試:筆試
1. 普通科目:
英文
2. 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基本電學
(3)電腦網路與
通信系統

第二試:口試

個人家庭分公司
臺北市
2
89
(31)
0578
基隆營運處
1
網路技術分公司
27
行動北區營運處
2
台北營運處
26
新北營運處
新北市
26
基隆營運處
臺南市
5
行動北區營運處
桃園市
4
11
(4)
0574
桃園營運處
7
行動北區營運處
新竹縣市
2
13
(5)
0575
新竹營運處
11
苗栗營運處
苗栗縣
3
3
(1)
0555
個人家庭分公司
臺中市
1
12
(4)
0579
網路技術分公司
2
臺中營運處
9
彰化營運處
彰化縣
6
6
(2)
0557
南投營運處
南投縣
8
8
(3)
0558
雲林營運處
雲林縣
9
9
(3)
0559
嘉義營運處
嘉義縣市
14
14
(5)
0560
臺南營運處
臺南市
16
16
(6)
0561
臺南營運處
澎湖地區
3
3
(1)
0562
網路技術分公司
高雄市
7
16
(6)
0571
行動南區營運處
3
高雄營運處
6
網路技術分公司
屏東縣
1
9
(3)
0573
屏東營運處
8
網路技術分公司
宜蘭縣
1
3
(1)
0569
宜蘭營運處
2
行動北區營運處
花蓮縣
2
2
(1)
0577
行動南區營運處
臺東縣
1
4
(2)
0576
臺東營運處
3

六、

技術類-
電信線路建設
與維運
專業職(四)工程師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邏輯思維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基本電學

第二試:
口試及體能測驗

網路技術分公司
臺北市
2
123
(43)
0668
台北營運處
89
基隆營運處
基隆市
10
桃園營運處
桃園市
21
21
(7)
0653
新竹營運處
新竹縣市
17
17
(6)
0654
苗栗營運處
苗栗縣
5
5
(2)
0655
網路技術分公司
臺中市
6
8
(3)
0670
臺中營運處
2
彰化營運處
彰化縣 5
5
5
(2)
0657
南投營運處
南投縣
7
7
(3)
0658
嘉義營運處
嘉義縣市
9
9
(3)
0660
臺南營運處
臺南市
17
17
(6)
0661
臺南營運處
澎湖地區
1
1
(1)
0662
網路技術分公司
高雄市
4
15
(5)
0672
高雄營運處
11
屏東營運處
屏東縣
15
15
(5)
0664
宜蘭營運處
宜蘭縣
6
6
(2)
0652
花蓮營運處
花蓮縣
22
22
(8)
0666
臺東營運處
臺東縣
1
1
(1)
0665

二、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兵役:不限。

(三)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查勞動基準法第 54 條規定,勞工年滿 65 歲,雇主得強制其退 休)。

(五)其他:

1.各類組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各遴選類別之學歷條件中有學門「相關科系」須認定時,以學位證書所 載科系對應「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或「教育部大專院校一覽表」 為準;如係國外、大陸港澳學歷或其他因素(包含但不限於軍事院校/警察 學校等)無從認定時,以主辦單位解釋認定為準。

(1)有關學歷條件所列之學門對應相關科系之確認,應考人報名前得自行 洽詢畢業學校或教育部大專院校一覽表(https://udb.moe.edu.tw/ulist)或教 育部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https://stats.moe.gov.tw/bcode)進行查閱判 斷,最新資訊以該網站公告為準。

(2)學位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 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 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 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 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 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 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3)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具備參加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資格者,於 第二試報到時應檢附學生證影本、歷年成績單影本(須含至最近學期) 及足以識別科系別符合學歷資格條件(若學生證或成績單已載明資訊 足以認定者不用檢附)等相關證明,於歷年成績單影本空白處親簽切結 「如獲錄取後,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不符簡章 規定之指定學門相關科系,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3.學位(畢業)證書資格條件限於 114 年 01 月 03 日(含)前取得;應屆畢業生 學位(畢業)證書,應於 114 年 07 月 30 日(含)前取得。 (六)應考人依各報考遴選類別,符合簡章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相關資格條件 如有任何疑義,請於報名截止前具名向試務受託辦理單位確認;未經確認, 有關資格條件以受託單位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審查認定為主;應考人 須通過第一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通知參加第二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 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核驗相關資格條件通過後始可應試。

(七)應考人如具工作經驗,應詳實於報名系統填寫相關資料,登載於報名系統 資料及試務過程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證明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 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 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 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於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 約。 

四、待遇與福利:

(一) 專業職(四)管理師 (業務類):月薪新臺幣 43,195 元。

(二) 專業職(四)管理師 (技術類):月薪新臺幣 45,220 元。

註 1:各類組錄取人員係依本次遴選所須學歷條件敘以職階及待遇。例如類組 學歷條件為大學畢業,應考人若具大學以上學歷,錄取後仍以大學學歷 敘以職階及待遇。

註 2:中華電信公司從業人員享有各項獎金與福利措施,並視營運情況及員工 績效表現另核發企業化特別獎金與員工酬勞;各項措施依公司公告規定 為準。

註 3:除上表月薪待遇外,本公司自 113 年 07 月 01 日起加給每人每月伙食津 貼 2,400 元,本項津貼實際發放數額,依公司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