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廢止草案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0001/1/1 ~ 0001/1/1
考試日期:0001/1/1 ~ 0001/1/1

報考方式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一、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於民國88年12月29日修正公布,修正條文自 89 年7 月 1 日施行,其中
  第2條第2項規定:「本法修正公布前之原委任升等考試,於本法修正公布後以繼續辦理5次為
  限」。
二、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90年至94年止已辦理5次(如及格人數一覽表),業充分維護
  渠等人員之應考權益,94年本項考試業於95年1月10日榜示竣事,5年過渡期結束,嗣後本部不再
  辦理是項考試,爰擬廢止「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

95.01.20資料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