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合作金庫商銀儲備助理員甄選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0001/1/1 ~ 0001/1/1
考試日期:0001/1/1 ~ 0001/1/1

報考方式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壹、甄才地區、錄取名額、資格條件
一、甄才地區、錄取名額
代碼 甄才地區 錄取名額 備註
34101 台北縣市地區 330 ※南投縣地區工作地點為埔里鎮、竹山鎮、集集鎮3處
34102 桃竹苗縣市地區 120
34103 南投縣地區 20
34104 澎湖縣地區 10
總計 480

二、資格條件:應甄人員需身心健康、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無不良紀錄、可勝任工作,並符合下
  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一)性別:不拘。
(二)年齡:68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學歷:專科以上學校商學、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並持有畢業證書者(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註:1應屆畢業生(96年7月1日以前畢業)可先行報名參加筆試,如獲通知參加面試,惟尚未取得
    畢業證書者,應提出由學校單位出具96年7月1日(含)以前可畢業之證明文件,否則取消應甄
    資格。
   2如係國外學歷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
    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四)兵役:男性應甄人員須服畢兵役或可於96年7月1日(含)以前退伍,另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須
   於96年7月1日(含)前完成判定。
(五)體格需求:應甄人員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3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或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以上者。
  4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貳、甄選方式
一、筆試:
(一)國文占筆試成績20%
(二)英文占筆試成績20%
(三)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及票據法概要)占筆試成績60%
二、面試: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區錄取名額1.5倍人數通知參加面試。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96年4月3日9:00起至4月16日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甄選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全球資訊網 (http://www.tcb-bank.com.tw)
   及本院首頁(http://www.tabf.org.tw),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tabf.org.tw)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
   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甄人員權益。
(四)參加應甄人員請先詳閱甄選簡章內容,僅可擇一甄才地區應甄。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
   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及變更應甄地區。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每位應甄人員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00元整;報名費發票將於測驗當日發放。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
   該項報名外,並將進行退款):
  1線上刷卡:登錄報名資料後直接連結至華南銀行信用卡刷卡網頁,繳款期限至4月16日18:00
   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2金融機構ATM或Web ATM轉帳:繳款期限至4月16日24:00止。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
   上述期限內至金融機構ATM或利用Web ATM完成匯款;手續費由應甄人員自行負擔。
   A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
    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B匯款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
  3臨櫃匯款:至各金融機構採電匯方式繳款(請於4月16日15: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手續費
   由應甄人員自行負擔。
   A戶 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B解款行:兆豐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C帳 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及Web ATM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報名網頁上確認是否扣款完成。
  2採ATM匯款者,匯款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所執收據請妥善保存,
   不需傳真或郵寄至本院。
 註:ATM匯款需2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後第3個工作天再至本院網(http://www.tabf.org.tw)
   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肆、應甄日期、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筆試:96年5月6日(星期日)
(一)測驗時間及科目
節 次 測驗科目 預 備 測驗時間 題數 題型及方式
第一節 國文 08:20 08:30~09:20 50 四選一單選選擇題,採劃記答案卡作答
第二節 英文 09:40 09:50~10:40 50
第三節 綜合科目 11:00 11:10~12:30 80

(二)測驗地點:集中於台北考區舉辦,請於96年4月30日起至本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
   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
(三)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入
   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面試:96年6月9、10日(星期六、日)
(一)面試地點:集中於台北市舉辦,可於96年5月28日起至本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查
   詢面試入場通知書號碼及面試地點。【本院另輔以e-mail或行動電話簡訊方式通知(未通過筆
   試測驗者不予通知)】。
(二)攜帶證件及繳交資料:面試當日除攜帶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同筆試要求)外,其餘應
   繳資料請詳參本簡章第陸項有關「面試應注意事項」。

伍、應甄注意事項(詳細規範屆時請詳本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
一、筆試
(一)請應甄人員自備2B鉛筆、橡皮擦,答案卡限用2B鉛筆劃記,以便計分。
(二)應甄人員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桌角號碼是否相
   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三)題型均為選擇題,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選出最適當答案。試卷及答案卡務必繳回,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測驗試題卷及答案卡攜出試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
(四)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作答時將正確答案劃記於該題號
   之框線內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框線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以免影響計分。
(五)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細心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案卡污
   損,並不得使用立可白等修正液。
(六)如未照上列各項規定作答,或書寫非必要之文字、符號,或因劃記顏色過淡或劃記後擦拭不淨
   致電腦無法辨識正確計分時,由應甄人員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七)如有頂替代考、護航、帶小抄或偷看他人答案等違規情事,即令立即出場,參加測驗之成績不
   予計分,取消當次測驗應試資格。
(八)應甄人員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入場通知書之號碼就座,除第一節於測驗開始10分鐘內得准許
   入場外,其餘各節均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每節測驗開始後30分鐘內不得
   離場。測驗期間應甄人員一經離場,概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入試場。
(九)作答時,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呼叫器、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
   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
   分計。
(十)本次測驗試卷、答案卡一律回收,不提供試題及解答公告,且不受理試題疑義之申請。
(十一)應試時,一律不得使用任何機型之電子計算機。
(十二)其他應試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所示,請應甄人員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
    本身權益。
二、面試
(一)有關面試之程序、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96月5月28日起於本院網站公告。
(二)請依面試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早到者恕不受理;凡逾時經唱名3
   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三)應繳資料(請直接影印或黏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不退還):
  1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乙份。(應屆畢業生或持國外學歷者,請參照本簡章第貳項有關
   「學歷資格條件」之註1、註2規定方式辦理)。
  3兵役: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乙份(如係現役軍人,應由權責單位出具可於96
   年7月1日(含)以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4自傳乙份(自傳統一格式,將於96年5月28日起,開放面試應甄人員至本院網站下載使用)。
(四)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甄;未依規定繳交資料或資格不符者,取消應甄資格。

陸、成績計算
一、成績計算(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筆試成績:
  1國文占筆試成績20%;
  2英文占筆試成績20%;
  3綜合科目占筆試成績60%。
 ※筆試成績相同者依序以綜合科目、英文、國文等科目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二)總成績計算:
  1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
  2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二、錄取方式:
(一)錄取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但考試科目有一科零分或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定順序,筆試成績相同者依序以綜合科目、英文、國文等
   科目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三)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柒、測驗結果
一、筆試測驗結果通知書預定96年5月28日於本院網站開放測驗結果查詢。
二、錄取名單預定於96年6月20日公告,請應甄人員至本院網站查詢。

捌、筆試成績複查
一、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甄人員若需申請複查,請於96年5月28日09:00至5月29日18:00前至本院
  網站測驗成績複查專區(http://www.tabf.org.tw)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一)請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甄人員之帳號(身分證號碼)及密碼。
(二)請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三)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50元,另收取25元掛號郵資(如:複查一科為75元,複查二科為125
   元),應甄人員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本院提供下列繳款方式:
  1信用卡線上刷卡: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複查費,繳款期限至5月29日18:00止。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帳號請詳本院網站,繳款期限至5月29日24:00止。
  3選擇ATM轉帳方式繳款者,請於繳費3個工作天後自行上網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已繳費完成。
(四)應甄人員逾期繳款,本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款;若應甄人員申請後未進行
   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卡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未通過筆試測驗之應甄人員,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區筆試成績最低錄取標準者,即予
  更正筆試測驗成績,並通知該應甄人員參加面試;原已通過筆試測驗之應甄人員,經複查發現其
  成績低於該區筆試成績錄取標準者,即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該應甄人員不得異議。
四、複查結果通知書預定於96年6月4日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應甄人員。

玖、應甄人員應遵守之其他相關規定
一、應甄人員須未涉及民刑事案件、不良債信、遭金融機構拒絕往來等紀錄。
二、應甄人員同意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得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等相關徵信單位查詢應甄人員相
  關資料,此資料僅為該銀行徵信參考,不作其他用途。
三、應甄人員報名應甄所填事項及附件均屬事實,若有隱瞞或謊報情事,雖經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進用
  願自動辭職或無條件接受行方解僱。

拾、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一、甄試合格經進用者,應繳交體檢合格證明(體格檢查表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通知進用時另行提
  供),未繳交或體檢不合格者,取銷其進用資格。
二、錄取人員中如有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現職同仁,得於原單位逕予改派並免予試用,且不占該區錄取
  名額,薪資待遇依甄選公告條件核敘。
三、錄取人員於榜示後,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先行進用350人,其餘130人,由該銀行另函通知錄取,
  並自錄取公告後1年內,依甄才地區缺額情形,分批陸續進用。逾通知報到期限未報到者,即視
  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進用後先行試用6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僱
  用,不合格者解僱。
四、應甄人員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甄人員應
  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變造或應甄資格不符者,於甄試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甄試完畢後
  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已進用者,予以解僱。
五、錄取人員分發進用時,須切結同意於分發之縣市服務滿3年,始得申請跨區調動。

拾壹、待遇與福利
一、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行員目前享有績效獎金、各類獎金、員工分紅、員工存款、員工貸款、勞健保
  及員工團體保險、退休金、職工福利委員會補助等福利。
二、試用期間6個月,以五等一級(薪額28,900元)敘薪,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即予晉升一級,以
  五等二級(薪額29,900元)敘薪。

拾貳、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項甄選有關訊息登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一)合作金庫商業銀行(http://www.tcb-bank.com.tw)
(二)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
二、應甄人員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甄人員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院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三、相關洽詢電話(02)3365-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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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4.03 資料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