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通過專利師高考規則 97年8月辦理首次專利師高等考試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0001/1/1 ~ 0001/1/1
考試日期:0001/1/1 ~ 0001/1/1

報考方式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考試院院會今(20)日審議通過考選部研提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草案,並配合專利師法之施行,自97年1月11日起施行。

  依據院會通過的考試規則,本考試應考資格除具有專科以上學校理、工、醫、農、生命科學、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法律、資訊管理等相關學院、科、系、組、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可應考外,另普通考試技術類科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亦可應考。

  專利師高考的應試科目共計6科,包括專利法規;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任選一科);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基本設計或計算機結構(任選一科)。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除專業英文、專業日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其餘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試題。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本考試規則之訂定係為建制專利師專業證照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之保障,配合經濟發展,提昇原專利代理素質,並定於97年8月辦理首次專利師高等考試。俟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專利師考試規則將立即登載該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各界查詢。林部長同時表示,將儘速訂定公告各應試科目之命題大綱,以利應考人準備考試。

96.12.20 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