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第一次國軍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筆試、口試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0001/1/1 ~ 0001/1/1
考試日期:0001/1/1 ~ 0001/1/1
考試日期:0001/1/1 ~ 0001/1/1
報考方式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
發文字號:選特字第0931500065號
主旨:公告舉辦九十三年第一次國軍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筆試、口試事宜。
公告事項:
壹、考試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日上午舉行筆試,下午舉行口試。
貳、考試地點: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二號國家考場(如有變更,將於寄發入場證時另行通
知)。
參、應考資格:應檢覈筆試、口試所報考之職系,必須已向本部申請檢覈,並經核定准予筆試、口試
者,始得報名應試。
肆、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日起至十七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郵寄地點: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一之一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
三、洽購報名書表及應考須知:
(一)時間:
1現購:自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五日起至十七日止(星期例假日停止發售)。
2函購:自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三日起至十二日止。
(二)地點: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四號,電話:(○二)二
二三六三四九一〕。
(三)工本費:
1現購:每份新臺幣參拾伍元。
2函購:每份新臺幣伍拾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壹拾伍元),請以郵政劃撥辦理(劃撥帳號:○
五九三一二三~一號;帳戶: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應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收據連同貼
足郵資,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之大型回件信封一個,並註明「購買國軍上校以上
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筆試、口試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
政劃撥,但未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
自負。
伍、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應考須知」。
發文字號:選特字第0931500065號
主旨:公告舉辦九十三年第一次國軍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筆試、口試事宜。
公告事項:
壹、考試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日上午舉行筆試,下午舉行口試。
貳、考試地點: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二號國家考場(如有變更,將於寄發入場證時另行通
知)。
參、應考資格:應檢覈筆試、口試所報考之職系,必須已向本部申請檢覈,並經核定准予筆試、口試
者,始得報名應試。
肆、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日起至十七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郵寄地點: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一之一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
三、洽購報名書表及應考須知:
(一)時間:
1現購:自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五日起至十七日止(星期例假日停止發售)。
2函購:自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三日起至十二日止。
(二)地點: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四號,電話:(○二)二
二三六三四九一〕。
(三)工本費:
1現購:每份新臺幣參拾伍元。
2函購:每份新臺幣伍拾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壹拾伍元),請以郵政劃撥辦理(劃撥帳號:○
五九三一二三~一號;帳戶: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應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收據連同貼
足郵資,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之大型回件信封一個,並註明「購買國軍上校以上
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筆試、口試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
政劃撥,但未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
自負。
伍、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