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專科學校97學年度二年制專科班入學招生考試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0001/1/1 ~ 0001/1/1
考試日期:0001/1/1 ~ 0001/1/1
考試日期:0001/1/1 ~ 0001/1/1
報考方式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壹、依據:
一、專科學校法第25條及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13條。
二、陸軍專科學校專科部招生辦法。
貳、甄試入學:
一、招生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體格健全、思想純正、志願服役軍旅,符合報考資格之未役、未婚男女性社會青年。
二、招生科別與員額:
三、報名資格:
(一)年齡限制:17歲至24歲(民國73年1月1日至民國80年12月31日出生)。
(二)學歷:高中職以上畢或取得同等學歷。
(三)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如於入學後查覺,一律開除學籍;於任官後查獲者,依相關法規處理,
考生及法定代理人不得異議:
1.曾受刑之宣告、感訓處分、保安處分、保護處分者(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視為未受宣
告及前科紀錄之塗銷者,不在此限)。
2.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裁定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者。
3.在校期間因品德言行方面有記大過1次以上處分者,或經軍事校院開除者。
4.體格檢查不合「陸軍專科學校二專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如附件5)」標準者。
5.已屆役齡考生,經役政單位安排接受兵役體檢後,體位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或難以判定體位者。
6.已婚、懷孕或具有一切撫養子女之法定義務者。
四、甄選程序
(一)體檢:
1.體檢日期:即日起至97年4月18日。
2.體檢方式:即日起以電話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指定之體檢醫院預約後,前往實施體檢(體檢醫院電話、體檢
時間及注意事項如附件6)。
3.體格檢查統一收費標準約為新台幣1,200元整,由考生自行負擔。
4.考生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入學後因疾病復發致體格不符招生簡章
所定標準,一律開除學籍,考生及法定代理人不得有異議。
5.考生於辦理體檢時,由體檢醫院主動發放體檢表乙份(考生自行影印體檢表乙份存查),體檢表正本併報
名資料寄本校招生委員會。
6.體檢複審截止時間為97年4月29日。
(二)報名:
1.報名日期:97年3月31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五)。
2.繳交資料: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高中(職)畢業證書影印本或同等學力證明乙份。
(4)97年度應屆畢業生繳交在學證明書。
(5)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照片(須見兩耳、光面)1式2張,並於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6)近6個月內合格體檢表正本乙份(以報名首日計算)。
(7)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並貼妥32元郵票限時掛號回郵標準信封2份(寄發准考證、錄取通知單)。
(8)戶籍謄本乙份。
3.報名方式:以限時掛號郵件將應繳交資料寄至「32092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四段113號—陸軍專科學校
招生委員會收」(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資料缺件者於報名期限內補齊,逾期不予受理)。
4. 97年5月2日(星期五)寄發准考證,並公告考生名單於本校網站(網址: http://www.aaroc.edu.tw )。
(三)甄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1.甄試時間及地點:97年5月10日(星期六)於陸軍專科學校(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四段113號)實施。
2.甄試科目:
(1)學科測驗:國文、英文、數學、智力測驗。
(2)口試:以個人家庭、學習狀況、生涯規劃、軍事常識、時事新聞為主;合格標準為六○分(含)以上。
3.甄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四)特殊身分考生加分優待規定:
(五)錄取與公告:
1.智力測驗成績未達及格標準100分(含)以上者,不予錄取。
2.口試成績未達合格標準60分(含)以上者,不予錄取。
3.筆試:
各科原始成績加總後,即為考生實得學科測驗分數,按總成績績序(如總成績同分時依英文、國文、數學之順序參酌錄取,若參酌至最後一項仍同分者,均予錄取),由本招生委員會依考生志願核定錄取科系(未填寫志願報考科別者,由本委員會逕依成績分發);各科目成績中,有任一科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4.97年6月6日(星期五)前公告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aaroc.edu.tw),並寄發考生成績單。
(六)申請成績複查:
1.考生對成績如有疑義,得提出成績複查申請,但不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原始考卷。
2.複查日期:97年6月9日(星期一)至6月11日(星期三)。
3.成績複查以1次為限;請填妥成績複查表(如附件4)以傳真方式(傳真電話:03-4372327)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傳真前、後以電話確認(招生專線:03-4375054、03-4659824),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五、註冊與報到:
(一)正取生: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依錄取通知單規定之報到注意事項,攜帶錄取通知單、學歷證件原本等相關文件及個人行李,至本校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凡未登記者視同放棄,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二)備取生:本校正取生報到截止後,按缺額狀況於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8時以電話依備取順序逐一通知,備取生請於97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至本校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三)錄取新生完成註冊後,預訂於97年6月30日(星期一)赴新竹關西營區報到實施8週之新生入伍訓練,未完成入伍訓練或成績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開學日期為97年9月1日(星期一)。
(四)凡未依規定報到或於報到後發現冒名頂替、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在學期間發覺者,開除學籍;畢業離校後發現者,註銷其畢業資格(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並函請教育部備查。
(五)入學各科就讀之學生,除降班或特殊情形經核准者,得予轉科。
六、修業規定:
(一)修業年限:2年。
(二)畢業:學生修業期滿,合於下列條件者授予副學士學位。
1.修滿應修科目及學分。
2.規定年限內完成應受之實習或寒暑訓、軍事課程,且成績合格。
其餘規定請詳閱簡章。
97.01.28 資料來源(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一、專科學校法第25條及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13條。
二、陸軍專科學校專科部招生辦法。
貳、甄試入學:
一、招生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體格健全、思想純正、志願服役軍旅,符合報考資格之未役、未婚男女性社會青年。
二、招生科別與員額:
招生科別 |
招生員額 |
|||||||||||||||||
陸軍 | 海陸 | 聯勤 | 後備 | 憲兵 | 軍備局 | 飛指部 | 勤指部 | 資電部 |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
動力機械工程科 |
25 |
2 |
18 |
0 |
5 |
0 |
1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飛機工程科 |
82 |
1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機械工程科 |
119 |
9 |
22 |
0 |
12 |
0 |
18 |
0 |
14 |
0 |
6 |
0 |
3 |
0 |
1 |
0 |
0 |
0 |
電腦與通訊工程科 |
19 |
4 |
9 |
2 |
3 |
2 |
7 |
3 |
7 |
3 |
0 |
0 |
0 |
1 |
0 |
0 |
3 |
1 |
車輛工程科 |
134 |
0 |
18 |
2 |
11 |
0 |
15 |
0 |
2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化學工程科 |
74 |
10 |
8 |
2 |
10 |
0 |
10 |
1 |
5 |
2 |
1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土木工程科 |
97 |
0 |
11 |
0 |
6 |
0 |
11 |
0 |
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電子工程科 |
94 |
16 |
11 |
2 |
9 |
3 |
12 |
3 |
14 |
2 |
5 |
2 |
4 |
0 |
1 |
0 |
3 |
0 |
小計 |
644 |
56 |
97 |
8 |
56 |
5 |
85 |
7 |
71 |
7 |
21 |
2 |
7 |
1 |
2 |
0 |
6 |
1 |
700 |
105 |
61 |
92 |
78 |
23 |
8 |
2 |
7 |
||||||||||
總計 |
1,076 員 ( 男 989 、女 87) |
三、報名資格:
(一)年齡限制:17歲至24歲(民國73年1月1日至民國80年12月31日出生)。
(二)學歷:高中職以上畢或取得同等學歷。
(三)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如於入學後查覺,一律開除學籍;於任官後查獲者,依相關法規處理,
考生及法定代理人不得異議:
1.曾受刑之宣告、感訓處分、保安處分、保護處分者(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視為未受宣
告及前科紀錄之塗銷者,不在此限)。
2.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裁定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者。
3.在校期間因品德言行方面有記大過1次以上處分者,或經軍事校院開除者。
4.體格檢查不合「陸軍專科學校二專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如附件5)」標準者。
5.已屆役齡考生,經役政單位安排接受兵役體檢後,體位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或難以判定體位者。
6.已婚、懷孕或具有一切撫養子女之法定義務者。
四、甄選程序
(一)體檢:
1.體檢日期:即日起至97年4月18日。
2.體檢方式:即日起以電話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指定之體檢醫院預約後,前往實施體檢(體檢醫院電話、體檢
時間及注意事項如附件6)。
3.體格檢查統一收費標準約為新台幣1,200元整,由考生自行負擔。
4.考生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入學後因疾病復發致體格不符招生簡章
所定標準,一律開除學籍,考生及法定代理人不得有異議。
5.考生於辦理體檢時,由體檢醫院主動發放體檢表乙份(考生自行影印體檢表乙份存查),體檢表正本併報
名資料寄本校招生委員會。
6.體檢複審截止時間為97年4月29日。
(二)報名:
1.報名日期:97年3月31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五)。
2.繳交資料: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高中(職)畢業證書影印本或同等學力證明乙份。
(4)97年度應屆畢業生繳交在學證明書。
(5)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照片(須見兩耳、光面)1式2張,並於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6)近6個月內合格體檢表正本乙份(以報名首日計算)。
(7)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並貼妥32元郵票限時掛號回郵標準信封2份(寄發准考證、錄取通知單)。
(8)戶籍謄本乙份。
3.報名方式:以限時掛號郵件將應繳交資料寄至「32092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四段113號—陸軍專科學校
招生委員會收」(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資料缺件者於報名期限內補齊,逾期不予受理)。
4. 97年5月2日(星期五)寄發准考證,並公告考生名單於本校網站(網址: http://www.aaroc.edu.tw )。
(三)甄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1.甄試時間及地點:97年5月10日(星期六)於陸軍專科學校(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四段113號)實施。
2.甄試科目:
(1)學科測驗:國文、英文、數學、智力測驗。
(2)口試:以個人家庭、學習狀況、生涯規劃、軍事常識、時事新聞為主;合格標準為六○分(含)以上。
3.甄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日期 | 時間 | 測驗科目 | 備考 |
5 月 10 日
(星期六) |
0900-1020 | 智力測驗 | 閱讀智力測驗指導說明 20 分鐘,智力測驗實際測驗時間為 50 分,收發考卷答案卡 10 分鐘,合計 80 分鐘。 |
1030-1120 | 國文 | ||
1400-1450 | 英文 | ||
1500-1550 | 數學 | ||
1600-1650 | 口試 |
(四)特殊身分考生加分優待規定:
身分類別 | 應繳交證件 | 加分優待方式 |
僑生 | 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核發之僑生身分證明正本。 | 增加各科原始總分 |
原住民 學生 | 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其記事欄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記事。 | 增加各科原始總分 |
蒙藏生 | 一、蒙藏委員會核發之族籍證明。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 增加各科原始總分 |
派外工作人員子女 | 一、教育行政機關分發或介考「專科學校或同等學力證明」之函件(如已遺失,應註明其發文機關,發文日期、字號)。 二、護照影本或入境證副本及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發之入出境紀錄 | 返國半年內增加各科原始總分3.75%;返國一年內增加各科原始總分3%;返國二年內增加各科原始總分2.25%;返國三年內增加各科原始總分1.5%。 |
重大災害地區學生 | 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其記事欄有「重大災害地區」…記事。 | 增加各科原始總分 |
備考: 1.表列優待辦法之分數計算,以各科原始分數乘以增加比例為計算各科之分數(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二位,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2.具有優待身分之考生,於報名時未檢附有效身分證明(正本)辦理優待者,均以棄權論。 3.具有兩種(含)以上特種生身分者,僅能擇一為其加分標準。 |
(五)錄取與公告:
1.智力測驗成績未達及格標準100分(含)以上者,不予錄取。
2.口試成績未達合格標準60分(含)以上者,不予錄取。
3.筆試:
各科原始成績加總後,即為考生實得學科測驗分數,按總成績績序(如總成績同分時依英文、國文、數學之順序參酌錄取,若參酌至最後一項仍同分者,均予錄取),由本招生委員會依考生志願核定錄取科系(未填寫志願報考科別者,由本委員會逕依成績分發);各科目成績中,有任一科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4.97年6月6日(星期五)前公告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aaroc.edu.tw),並寄發考生成績單。
(六)申請成績複查:
1.考生對成績如有疑義,得提出成績複查申請,但不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原始考卷。
2.複查日期:97年6月9日(星期一)至6月11日(星期三)。
3.成績複查以1次為限;請填妥成績複查表(如附件4)以傳真方式(傳真電話:03-4372327)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傳真前、後以電話確認(招生專線:03-4375054、03-4659824),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五、註冊與報到:
(一)正取生: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依錄取通知單規定之報到注意事項,攜帶錄取通知單、學歷證件原本等相關文件及個人行李,至本校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凡未登記者視同放棄,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二)備取生:本校正取生報到截止後,按缺額狀況於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8時以電話依備取順序逐一通知,備取生請於97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至本校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三)錄取新生完成註冊後,預訂於97年6月30日(星期一)赴新竹關西營區報到實施8週之新生入伍訓練,未完成入伍訓練或成績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開學日期為97年9月1日(星期一)。
(四)凡未依規定報到或於報到後發現冒名頂替、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在學期間發覺者,開除學籍;畢業離校後發現者,註銷其畢業資格(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並函請教育部備查。
(五)入學各科就讀之學生,除降班或特殊情形經核准者,得予轉科。
六、修業規定:
(一)修業年限:2年。
(二)畢業:學生修業期滿,合於下列條件者授予副學士學位。
1.修滿應修科目及學分。
2.規定年限內完成應受之實習或寒暑訓、軍事課程,且成績合格。
其餘規定請詳閱簡章。
97.01.28 資料來源(國軍人才招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