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聘用法官助理人員
考試日程表
考試日期:2009/2/24 ~ 2009/2/24
報考方式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98年2月3日(星期二)至2月5日(星期四)
二、報名方式: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親友前來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人事室報名(地址:臺南市中山路170號,聯絡電話:(06)2283101轉1422或1414)
三、錄取名額:視成績擇優錄取若干名,並列入候用名冊,遇缺遴用;前項候用人員,於下次甄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四、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國民
1、公開甄試:具律師、高考法制類科及格或法律研究所、大學法律系或相關系所畢業,男女不拘(男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者),且未取得外國國籍。(相關科系係指修習民法、刑法、國際私法、商事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等12個以上法律學分)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指貪污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或通緝有案尚未撤銷或精神病或依法停止任用等情形)
貳、考試資訊
一、考試時間:筆試60%(98年2月24日)、口試30%(筆試錄取後,另行通知)、電腦打字測試10%(口試前進行)
二、考試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中棟六樓大禮堂舉行
三、考試科目: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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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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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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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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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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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科各以100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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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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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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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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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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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待遇:
1、以大學學歷聘用者,自360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以下同)42,336元;但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高考法制類科考試及格者,自376薪點起敘,約支44,218元
2、以碩士學歷聘用者,自392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以下同)46,099元;但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高考法制類科考試及格者,自408薪點起敘,約支47,981元
3、以博士學歷聘用者,自424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以下同)49,862元;但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高考法制類科考試及格者,自440薪點起敘,約支51,744元
4、離職後再任之法官助理,如離職時所支薪點較依前三款資格所敘薪點高者,以該較高薪點敘薪
資料來源: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