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公告
考試日程表
考試日期:2009/5/2 ~ 2009/5/4
考試地點
本項考試設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及南部(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
報考方式
考試類科、考科與缺額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民國98年2月6日起至2月16日止
二、報名資格: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及印刷紙本報名二種(請擇一辦理,不可重複)
1、採網路報名者: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進行報名,請自行下載應考須知,報名完成後須下載並列印報名表件,連同應考資格證件等以掛號郵寄至報名地點,完成報名程序。為避免應考人集中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造成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作業,請應考人提早完成報名作業,以維權益
2、採印刷紙本(非網路報名)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於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98年2月6日起至98年2月16日止)
四、錄取名額:(詳細名額請洽附件)
1、三等考試:計11類科,共27人
2、四等考試:計20類科,共62人
3、五等考試:計9類科,共56人
貳、考試資訊
一、考試時間:
1、三等考試:民國98年5月2日(星期六)至5月4日(星期一)。
2、四等考試:民國98年5月2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日)。
3、五等考試:民國98年5月2日(星期六)。
二、考試地點:本項考試設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及南部(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
三、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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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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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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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作文占60%,公文占20%、測驗占20%。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採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中華民國憲法占50%、法學緒論占50%。 |
請參閱各職等應試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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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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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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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作文占60%,公文占20%、測驗占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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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