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調查員 6年內不得轉調

更新日期:2015/05/04
類別:考試新聞

司法人員、調查人員等5項特考,薪資雖然較一般公務人員優渥,但工作內容通常較具危險性、也需要輪班,更重要的是,錄取後,6年內不得轉調所屬主管機關轄下以外的其他機關。考選部提醒,考生報考前,最好先了解工作內容與工作性質,慎重考慮、及早準備。

考選部表示,海巡特考、移民特考、國安特考等的錄取人員與一般行政機關不同,工作上採24小時輪班制,遇有國定假日也得視勤務狀況決定是否放假。部分特殊職位因工作性質,更是手機隨時待命,隨傳隨到,與外界對一般公務人員正常上下班的工作性質十分不同。

考選部以調查人員為例,三等考試錄取人員,經過訓練及格後,一律派赴外勤單位服務,有的派到山地、離島等不一定。

再以「緝毒工作」為例,必須依據調查蒐證等需要,在深夜或凌晨、在山區或海邊,進行跟監、守候、拘提、逮捕等偵查工作,因此,錄取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體能及堅忍的毅力。

此外,錄取人員無分男女都須服從命令,大部分的工作都必須24小時全天候待命,更常有機會執行調查蒐證、跟監、守候、拘提及逮捕等具危險性與耗費體能的任務。

另外,移民特考、國安、調查等錄取人員通常必須通過嚴格的訓練課程,如折返跑、3000公尺跑步、單槓、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及山訓等。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