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人員高考建築師、會計師、航海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公告

考選部6月6日公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則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依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9 條之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得視等級或類科之不同,其及格方式採科別及格、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或以錄取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一定比例為及格。目前採取「科別及格制」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有建築師考試、會計師考試及航海人員考試。為避免重複報考,故修正相關條文以明定科別及格制考試,應考人於保留期間僅能就新、舊案擇一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