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動態】增訂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條文 更新日期:2010/05/25 類別:考試法規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17321 號令增訂公布第 50-1 條條文第 50-1 條 托育機構應為其收托之國民小學學齡前兒童辦理團體保險。 前項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 、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