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動態】修正期貨交易法條文 更新日期:2010/06/18 類別:考試法規 修正期貨交易法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40711 號令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第 4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