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銀行法條文

更新日期:2014/06/09
類別:考試法規

修正銀行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852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9 條條文


第 19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