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命題規則第三條修正草案

更新日期:2014/11/06
類別:考試法規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選規一字第1031300435號
主旨:公告「命題規則第三條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典試法第18條第3項。
三、前揭修正草案,刊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網址:http://www.moex.gov.tw)。
四、任何人得於103年11月6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考選部考選規劃司第一科陳述意見(傳真:02-22363672,電子郵件帳號:000363@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預告表
修正草案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